關於我們
【關於長慧】
長慧法律事務所是由袁秀慧律師所成立,因袁律師於大學時代參加謝長廷律師的新文化研習營,對於謝律師所提出之四大優先(即台灣優先、文化優先、環境優先、弱勢優先)的理念非常贊同,故於畢業後,即追隨謝律師的腳步成為一名關懷台灣、文化、環境及扶助弱勢的律師,更在謝律師的鼓勵下於100年7月在新文化基金會的原址成立長慧法律事務所,事務所除辦理一般民事、刑事、家事及行政訴訟外,也擔任多間公司的法律顧問,提供法律諮詢、契約審閱、勞資爭議處理及法律遵循等。
與袁律師同時參加新文化研習營,也一樣認同謝律師理念的黃于珊律師具有資訊技術的背景,曾擔任系統工程師及專利工程師,故除一般民事、刑事、家事及行政訴訟及擔任公司法律顧問外,更對於智慧財產權法(專利、商標、著作權、營業秘密、公平交易法)、個人資料保護法、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及新創公司的智財策略及規劃上,有豐富的知識及經驗,因此長慧法律事務所也希望借重黃律師在科技法律方面的專長,提供更多元化的法律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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